8月30日,江苏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7期)。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7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4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在镇江市京口区强子百货超市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生产日期均为2021-04-05。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京口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4月1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市京口区强子百货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3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京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镇京市监处字〔2021〕第045号。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