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是散装白酒生产消费大省,为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提示,从生产、经营、消费三个环节进行规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生产环节,禁止白酒生产中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等添加剂和使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在白酒蒸馏、输送及存贮过程中不得使用塑料管及塑料桶接、装白酒,尽量避免白酒与含塑化剂的塑料制品直接接触,防范塑化剂超标;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采用固态法之外的方法生产加工白酒;未经登记的白酒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白酒,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经营环节,散装白酒经营者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严禁销售来源不明或者未经登记的白酒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白酒;严禁销售标签标识缺失散装白酒;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泡酒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
消费环节,农村集体聚餐主办者严禁采购无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厂家不明、未经登记备案的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散装白酒用于集体聚餐饮用;消费者要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散装白酒要保持高度警惕,不采购、不饮用生产厂家不明、未经登记备案的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散装白酒。(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