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安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1022批次,涉及糕点、粮食加工品、酒类、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罐头、饮料、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4大类,其中合格1011批次,发现不合格1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省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xls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