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冬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河北省出台了《冬春季动物疫病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全省奋战100天,强化‘一抓两管三常态’措施,确保‘冬奥会’,及2022年‘两节’、‘两会’期间动物疫情稳定”。
方案强调,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集中宣传《动物防疫法》和防控政策、技术规范等,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加强乡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以及养殖场户、屠宰、贩运人等管理相对人培训,切实做到畜禽养殖全产业链责任主体懂法守法、懂技术、会防控。组织开展健康卫生宣传,大力普及动物疫病特别是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不断强化养殖者和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结合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全面落实产地检疫出证、运输过程持证、到达目的地收证制度,对动物检疫及调运实施全程监管。严格落实检疫监督管理责任,产地检疫严格落实“主体申报、现场检查、车辆查证”,屠宰检疫严把“入厂查验、宰前检查和同步检疫”,做到有病不出养殖场、不出检疫证、不出屠宰厂,病死畜禽及时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严格调运过程监管,落实入冀动物指定通道制度,屠宰和养殖企业严禁接受未经省际间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的入冀动物。强化官方兽医履职尽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对饲养情况与出栏检疫数量、病死畜禽数量存在出入和异常的,要及时调查核实,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线索要及时查处。
各地要对照应急预案,按照实战的要求,全面检查应急响应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队伍人员是否调整及时,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防疫物资盘存清理更新,并填报清查汇总表,严防物资特别是上级下拨物资因保管不当造成过期失效浪费。严格值班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要规范信息报告,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上报,一旦出现疫情,按照“早、快、严、小”要求科学处置,坚决防范疫情扩散蔓延风险。
排查监测常态化。坚持包村包场排查制度,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每周对辖区的养殖场(户)开展全面大排查,及早发现疫情隐患。开展专项监测,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制定方案,组织开展专项监测工作。加强免疫抗体检测,加强病原学监测,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加强疫情预警。今年12月底前,各级开展年度动物疫情监测专家预警会议,在专项监测基础上,对猪牛羊禽等主要畜禽发病率、病死率进行分析,汇总形成“一市一策”、“一县一策”疫情研判报告。
结合秋防免疫和抗体水平监测情况,清洗消毒常态化。利用冬闲和元旦、春节假期,督促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单位和个人开展年终大清理,及时清除杂物,保持环境卫生。坚持每月5日、15日、25日,统一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清洗消毒活动,有效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疫情隐患。完善无害化处理厂洗消设施,强化对畜禽运输车辆和病死畜禽收集转运车辆清洗消毒。
方案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季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性,提高工作标准,改进工作方法,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确保取得实效。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追究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发生流行产生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有关领导、具体责任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地”。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