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西洋参开展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根据试点实施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论证将西洋参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山东省尤其威海地区是我国西洋参三大种植地区之一。本次西洋参在山东开展试点,不但可以扩大我省西洋参在普通食品的用途,促进西洋参产品附加值的提高,更能促进西洋参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试点允许对西洋参按照粉碎、切片、压榨、炒制、水煮、酒泡等传统方式加工后,生产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酒类、方便食品、蜂产品等5类食品。为确保食品安全,对拟参与试点的企业提出严格要求:一是取得相应食品品种生产许可;二是具有西洋参种植基地或者从种植基地采购西洋参,确保西洋参原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质量安全要求;三是具备灰分、镉、五氯硝基苯、总皂苷指标的自主检测能力;四是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五是近三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试点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西洋参原料进货查验,强化生产过程控制,规范食品标签。本次试点期限为1年(至2022年11月3日结束)。(编辑 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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