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保障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减少消费纠纷,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春节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要遵守《反食品浪费法》,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理念,倡导理性、文明、绿色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用餐时适度点菜、剩菜打包,用公勺公筷,落实“光盘行动”。积极响应、自觉参与并支持餐饮经营者开展的“节约用餐”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严禁滥食野生动物。
预定“年夜饭”应签订合同,要认清菜品名称、内容、规格和价格,建议与经营者就餐房(桌)号、开席时间、付款方式、服务内容、额外收费项目、取消变更的违约责任等进行书面约定。下单购买“年夜饭”外卖套餐时,应选择大型饭店或中心厨房加工的套餐,提货时检查套餐标签和内部菜肴,如食品包装破损,或即食食品受到污染,或菜肴温度较高、明显无冷藏迹象的,均不应选购。
理性看待“直播带货”,不为商家“爆款”“特价”等宣传冲昏头脑,谨慎选择“网红”直播带货销售的各类产品,避免冲动消费。注意辨别,防范购买到假货和三无产品。尽量选择正规平台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谨慎点击非正常弹出的购物网站链接。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谨记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等有效凭证,扫码付款请保留好截图内容。发生消费纠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与商家和谐协商,若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也可向当地消委会(消协)提供有效维权凭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吴家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