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保障。
据悉,意见围绕“安全黄河、生态黄河、发展黄河和文化黄河”目标,要求加大对涉黑涉恶、食药安全、美丽乡村建设、弱势群体社会救助等领域案件的办理力度。结合该意见,最高检发布12件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案例涉及到工业废水偷排、违规采水用水、规私搭乱建、非法占用农用地等黄河流域存在的环境痛点。
据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批案例集中体现了检察机关着力整治黄河流域突出问题。如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汪某勇等人非法从事化工染料生产,偷排废液导致清水河40余公里水体严重污染问题,依法追加逮捕两名涉案人员,并同步推动行政部门取缔关停、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流域“散乱污”企业22家。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4个乡镇存在的违规取水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节水控水监督职责,推动11家“小泵站”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办理取水许可证、安装计量设施,推动用水单位依法依规有度取水。
该批案例还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实现追根溯源、靶向治疗的特点。如青海省检察机关督促保护三江源地区水生态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三江源地区长期存在外来鱼种放生导致水生态环境遭破坏的问题,青海省检察机关及时督促行政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同时推动地方制定出台《规范民间放生放流管理办法(试行)》,将三江源地区全水域放生放流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为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质效,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监督理念,充分发挥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程序优势,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本次发布的12件案例中,有7件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都是在诉前推动问题解决。如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黄河三门峡库区芮城县永乐镇段河道范围内违法建筑影响河道行洪的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高效解决河道违建问题,并全面排查辖区范围内可能的违法情形,共拆除违章建筑1.53万㎡,恢复被占河道面积90.3亩。
据悉,各级检察机关还在打好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组合拳”上下功夫,同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与公益损害修复责任。如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李某某等8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被分别判处十五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共同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鉴定费15.5万元。
责任编辑钟欣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