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则行政处罚信息,为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的鲜活梭子蟹案、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散装鲜活梭子蟹案。据悉,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闵行第三分公司因2批次待售的鲜活梭子蟹抽样检验镉含量超标,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于同一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共计1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0月26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督抽检,对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闵行第三分公司待售的鲜活梭子蟹(散称100-150g/只),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DC21310112272938326)。根据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NO:ZW-SH-20211026271)显示,上述鲜活梭子蟹检验项目中镉(以Cd计)实测值为1.9mg/kg(标准指标:≤0.5mg/kg),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闵行第三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上海)进行复检(报告编号:TC21021000067),上述鲜活梭子蟹检测项目中镉(以Cd计)检测结果为1.8mg/kg(标准指标:≤0.5mg/kg),检验结论为: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0.5mg/kg”的技术要求。
2021年12月1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督抽检,对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闵行第三分公司待售的鲜活梭子蟹(散称200-300g/只),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NCP21310112273353003)。根据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NO:2021-NCP-闵行-2172)显示,上述鲜活梭子蟹检验项目中镉(以Cd计)实测值为0.79mg/kg(标准指标:≤0.5mg/kg),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编辑:孟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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