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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芽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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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15:36:11

日前,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4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期)》中显示,濮阳县习城乡盼云百货门市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分别为0.0888mg/kg、0.0545mg/kg。4-氯苯氧乙酸钠是啥?对人体有何危害?

据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相关信息显示,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对人体有累积毒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明确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由于4-氯苯氧乙酸钠可减少豆芽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使豆芽更加肥嫩、粗壮,提高豆芽的产量,所以仍有违规使用现象。(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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