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农带农、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样样离不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为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天津市农业农村委从农村集体产权政策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础数据分析、金融担保机构协调等方面入手,创新谋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用贷、担保贷等不同融资方式,有效畅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渠道。3月27日,天津实现首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发放,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引来金融活水。
气温渐暖,春耕正忙。宝坻区大口屯镇西刘举人庄村的村民们正忙着土地整理。今年村集体要发展生姜种植产业,一笔100万元的贷款在开春送到,解了村里产业发展的资金“渴”,也给村民吃下了“定心丸”。此次农业银行天津分行发放贷款针对的主体不是企业或个人,而是西刘举人庄股份经济合作社。“这是全国农行系统内首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农业银行天津分行乡村振兴部负责人孙建圣介绍,我行针对集体经济组织这一特殊主体,创新推出了专属信贷产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天津分行在审批效率上,建立“绿色通道”,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业务“应批尽批、能批尽批、即来即批”。在资金安排上,通过“预留规模”,优先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投放,保障贷款落地进度。在利率定价上,以“平价利率”落实倾斜政策,执行市场最优利率,切实做到惠及农村农民。
农业银行这款贷款产品,贷款对象涵盖各层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集体经济搭建了专属信用评价体系,从管理、信用、经营、财务、担保等五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用抵(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方式。同时,对于一些优质村集体,也可以采用信用方式用信,贷款额度可以达到1000万元。贷款除了满足集体经济流动资金需求,还可满足设施农业、购置大型农机具、厂房建设等方面的固定资产建设资金需求。
3月份以来,天津市的宝坻区大口屯镇西刘举人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武清区城关镇南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两个集体经济组织,已经累计取得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农商银行贷款400万元,天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实现零突破。
据了解,天津市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全市共建成362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些组织有效承担起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和服务集体成员的功能。在发展集体产业项目、推进产业振兴的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贷款需求明显增多。
为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全面、准确认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属性、功能定位和职责性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政策与改革处安排专人与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对接,详细解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政策,在短时间内协助推动农行天津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出台专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办法、实施细则,为此类贷款发放提供了政策遵循。
多维数据描摹出集体经济组织最真实情况。依托天津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天津市农业农村委政策与改革处梳理了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经营收益、主导产业等数据,叠加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经济薄弱村扶持等信息,在多维度、综合性分析基础上,及时掌握有贷款需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多部门联合向银行、担保机构提出工作建议,“点对点”地帮助金融机构有效对接村集体经济贷款主体。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将进一步加大政策研究和服务支持力度,继续协调、推动、支持银行、担保、交易等机构简化工作流程、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融资额度,助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林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