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江保护法》,将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有哪些特点呢?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了专题新闻发布会,对此进行了介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目前长江流域面临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长江保护也存在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等体制问题。《长江保护法》强化了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治理,加强了规划、政策的统筹协调,将有效推进长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 杨合庆:《长江保护法》强化考核评价和监督,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针对长江禁渔、岸线保护、非法采砂等重点问题,在现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补充和细化有关规定,增加处罚方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针对一个流域的专门法律,它的立法理念、制度设计和立法工作经验对黄河等其它流域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