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省渔业加快形成高质量发展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12号)。
《意见》指出,渔业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渔业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渔民收入******增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发挥我省渔业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要完善渔业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构建全省东、中、西及大中城市周边“四区”渔业发展新格局,建立8~10个渔业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示范区,先行突破。
要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不投饵、不施肥、不用药的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冷水鱼、林蛙等特色品种增养殖,以及水产品加工和休闲渔业。
要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加强设施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监测、保护,加强渔业品牌建设,扶持壮大渔业龙头企业,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渔民培训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
要加大政策支持,逐步增加支渔资金投入。重点用于支持渔业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示范区、池塘标准化改造、稻渔综合种养、林蛙产业发展、渔政执法、渔业科研推广等渔业建设。落实设施渔业用地、渔业生产用水用电政策,鼓励延长用于林蛙增养殖的场地承包期限。支持符合条件的水产养殖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探索开展水产养殖保险。
要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渔业行政、执法、推广等管理服务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将渔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推动我省渔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