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副秘书长唐丽霞表示,乡村振兴促进法里很多处都提到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副秘书长 唐丽霞:第一个就是尊重农民的意愿,比如说提到了像村庄的撤并、土地的这种流转,然后集体成员身份的这种转变,都需要征求农民的意愿;第二个层次提到了要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除了我们传统上说的基础设施,像水路电网等等这些传统的公共基础设施以外,也还提到了包括数字服务,包括一些冷链、仓储等等,这些是新型的这种基础设施。比如说像传统的教育、医疗和养老以外以及弱势人群的这种救助扶持等等,这些措施在促进法里面都有提到;第三个层次的话就是建立起农民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在法律里面也非常明确的提出了,农民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集体的资源盘活壮大集体经济,集体经济收入的分配机制让农民去获得自身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