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通气会,会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察局局长钟海涛就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有关情况和夏粮收购监督检查有关情况做了通报。
当前,各地夏粮收购工作陆续启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夏季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各单位突出做好夏季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把夏粮收购监督检查作为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工作来抓,把专项执法行动和夏粮收购监督检查两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一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夏季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各地粮食和储备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夏季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确保收购工作有序开展,对于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提高重农抓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市场稳定、端稳端牢中国饭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夏季粮油收购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落实收购各方责任。要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落实地方政府、粮食和储备部门、具体收储企业、中储粮系统、农业发展银行等各方责任。二是,突出收购监督检查重点。要在2020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管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定点、粮食收购入库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情况和粮食收购中拖欠农民售粮款问题的检查。三是,创新收购监督检查方式方法。要创新监管方式,对辖区内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问题易发多发地区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扎实开展监督检查。
三要强化保障,严格履行夏季粮油收购监督检查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要切实加强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督导检查,做到辖区内参与收购企业全覆盖。同时,要建立部门联动和区域协调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垂直管理局要积极主动配合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做好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为做好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奠定基础。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主流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并做好有关政策解读,引导企业遵规守纪、种粮农民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三是,加强层级监督,严肃检查纪律。要建立健全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对因工作不力影响粮食收购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资料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