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3期)。公告称,近期,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南京市食品进行抽检,涉及江宁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其中,对不合格玉米锅巴处置情况如下:
南京香又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玉米锅巴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ﻪ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ﻪ膨化食品》要求。商户生产上述产品42袋,货值950元;已销售42袋,货值950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生产车间空气消毒不彻底造成。
针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2.5元;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宁江市监处罚〔2021〕15281号。
(责任编辑: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