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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开展农业废弃物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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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15:25:20

为加大农业环保领域执法工作,保护农业生态环境,9月1日,青岛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3个月的农业废弃物专项执法行动。

行动分为自查、监督检查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要求各区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周密部署,立即行动,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是否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用薄膜,是否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次行动是青岛市首次针对农业废弃物的专项执法。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是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2020年,青岛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青岛市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20]280号),创新性将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农用薄膜、病死畜禽、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蔬菜尾菜等7类农业废弃物一并规范管理,2020年11月1日已经开始施行。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今年以来,全市积极践行“两山理论”,建立网格化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全市农业执法机构多次开展专题研讨,统一路径,加强调度和指导,全市查办“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处理农用薄膜”、“随意丢弃农业固体废弃物”等违法案件17起,达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批、影响一片”的目的,改善了农村环境,提升了土壤质量,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郝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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