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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下乡,要让农民真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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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14:46:29

近期,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家电更新行动、实施家具家装下乡补贴和新一轮汽车下乡,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政策出台后很快引发社会关注,特别是“新一轮汽车下乡”引发热议。随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也发布通知,要求各生产企业统一申报适应农村消费特性的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

从2008年国务院推出“家电下乡”政策,到如今的“汽车下乡”,变化的是下乡的商品,不变的是惠农强农的初心。十多年前,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和消费市场造成冲击的背景下,“家电下乡”政策的推出在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刺激生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此次“汽车下乡”,面对的是农村居民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以及消费结构从追求数量到追求品质的转变,目的是为了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改善农村出行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双循环助力。

落实好“汽车下乡”政策,不仅要考虑到汽车在乡村地区的销售,还要考虑到驾驶、保养等一系列现实情况。虽然当前农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但与城市相比,农村居民的购买能力仍然较低。现实中,除了买车费用之外,还有购置税、保险等各种其他费用,导致一些农村居民买车的意愿并不强烈。再者,一些农村缺少年轻劳动力,留在农村的大多是老人,他们不愿或不能去学习驾驶,即使买车了也很少有人去开。此外,汽车是消耗品,虽然优惠政策能降低农民的买车成本,但后续维修保养也是不小开支,尤其对一些经济收入不太高的农民来说,养车成本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在面临诸多现实制约的情况下,要打开“汽车下乡”新局面,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还要多方联合发力。

不同于城市更便捷的交通和更多样化的用车需求,农村道路相对来说条件会差一些,有些道路崎岖不平,有些村道比较泥泞,除了载客,日常运货等情况也更多,因此农村用车更讲究经济性和实用性。对汽车生产商来说,就需要从农村实际情况和农民切实需求出发,开发推出适应乡村消费特点的汽车。不但要保障汽车质量稳定可靠、结实耐用,更重要的是性能要适合农村。比如,可以主推空间较大的轻型汽车和小货车,让农民方便开车出行或运输农产品。在此基础上,还要结合乡村绿色发展需求,把更多品牌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汽车产品推广到农村地区,并在带动农村相关产业发展的同时,吸引更多年轻人回乡就业。需要警惕的是,要坚决防止不顾农村居民实际消费需求,把城市淘汰的、过时的汽车推广到农村。这不仅违背了政策惠农强农的初衷,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也会损伤农民购车积极性、影响农民消费需求,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

好政策要得到真落实,政府部门需要结合地方实际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要提高下乡汽车的产品质量,加强宣传推介和售后服务的全流程、全周期、全链条监督管理,开辟下乡产品专门投诉通道,切实加强对乡村消费者群体的权益保护,防止不良商家钻政策空子欺骗农民。对购车之后的养车问题,不能全交给农民。政府要更多针对乡村地区交通、互联网、充电加油、维修保养、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和服务的短板瓶颈,出台相应配套扶持政策,并延长相关服务,以减轻农村家庭养车负担,从根本上提升乡村家电和汽车消费体验及购买意愿,把农村消费潜力变为实际需求。

买车对一些农村家庭来说,也是一件大事。农民朋友在选购汽车时也不妨多想想、多问问。购买前,要合理评估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对汽车的需求程度、需求类型,做到理性消费。既不能贪图便宜盲目跟风,也不必为了在乡亲们面前挣面子,“打肿脸充胖子”,而要合理统筹收支情况和家庭需求,把钱花在刀刃上。在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下,农民朋友也一定要擦亮“双眼”,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认清正规生产厂家。同时,可提前在网上做好询价功课,做到心中有数。农村适龄老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学习驾车技能,让购置的汽车物有所值、物有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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