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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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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11:22:10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经商省委编办同意,2021年我省继续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操作办法保持不变。为做好2021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继续按照《省农业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15〕11号)精神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2021年我省定向招生录取使用普通高考的高职(专科)文化总成绩(即语、数、外+技术科目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三、2021年全省计划招生580人,各县(市、区)指导性招生计划分配情况见附表,突破指导性招生计划的县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调剂。

四、为切实巩固超编整治成果,各地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应对未来3-5年乡镇人员调整情况进行测算,科学合理制定用编计划,要保障基层招录人才的用编需求,不能造成新的超编。对乡镇事业人员总体超编的县(市、区)严控招录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

五、定向培养院校、专业设置不变。

六、各县(市、区)经编办、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农业农村部门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送《2021年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需求计划表》至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计划表参照2015年表格样式。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填好汇总表,经本级编办、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同意后,于2021年1月29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商省委编办、省教育厅、人社厅同意后,向培养院校和相关县(市、区)下达2021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七、考生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12日到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并签订《承诺书》。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收齐考生申报表等资料后于2021年4月12日前报厅科教处。考生若报考其他系统定向培养,不能报考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否则将不予录取。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史业,0791-86222702。

附件:2021年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指导性招生计划分配表.docx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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