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 >

27省份试运行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

——

2021-02-02 11:22:00

医疗保障服务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点指导工作,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费用结算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近些年,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可以说在逐步扩大。据悉,从2月1日起,全国共27个省(区、市)可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下面有关的具体内容一起来了解下吧。

27省份试运行门诊跨省直接结算

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在2020年底前,要总结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等先行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

而此次公布的《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范围扩大了》通知中,新增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15个省份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至此,27个省(区、市)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同时,开通1.02万家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1.18万家定点药店。试运行也于2021年2月1日起启动。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是什么意思?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意思就说,在国家平台上已备案的医保患者异地就医,在看门诊时,可以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在这之前,一般大家都是自己先交现金,再拿单据找经办机构手工报销。现在,在已进入试点的地区,再到异地定点医院看门诊,可以跟当地人一样刷卡直接结算,不用再手工报销了。也就说说从过去的“垫资报销”变为医保卡直接结算。

而其报销标准也与异地住院一样,直接结算时按照参保地标准执行,报销范围按照就医地规定执行。

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有关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有关规定的人员

4、转诊转院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规定的人员

5、其他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异地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人员。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常见病、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门诊费用偏高,经济在发展,人们对保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国家在做好住院异地结算的同时,也在积极开始探索门诊异地结算的路径。据悉,我国将在2021年底基本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热点排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