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宁夏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宁夏灌区春小麦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方案》电子版可从宁夏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nynct.nx.gov.cn/)或宁夏种子工作站品管科公共邮箱(用户名:pgk6717835@163.com,密码:pgk123456)下载。
附件:2021年宁夏灌区春小麦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种子工作站
2021年2月18日
2021年宁夏灌区春小麦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
一、试验目的
为了客观、公正、科学的鉴定参试品种在宁夏灌区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及其利用价值,给品种审定推广提供有效依据,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试验设置
本年度共安排试验3组,参试品种42个(不含对照),其中:品比试验1组,参试品种21个,试验点2个;区域试验1组,参试品种15个,试验点6个;生产试验1组,参试品种6个,试验点5个。
三、试验设计
1.品比试验:所有参试品种间比法排列,2次重复,小区面积13.32平方米,小区长7.4米,宽1.8米,12行区,行距0.15米,相邻小区间距0.3米,重复间距和四周走道宽为0.4米,全区收获,播种量按可发芽种子45万粒/亩播种。
2.区域试验:所有参试品种随机区组排列,3次重复,小区面积13.32平方米,小区长7.4米,宽1.8米,12行区,行距0.15米,相邻小区间距0.3米,重复间距和四周走道宽为0.4米,全区收获,播种量按可发芽种子45万粒/亩播种。
3.生产试验:所有参试品种随机区组排列,2次重复,小区间走道0.4平方米,小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全区收获,播种量为当地大田播种量。
四、供(取)种要求
1.供种时间:各供种单位于2月20日前将种子邮寄或送至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小麦室李红霞(手机:13895087181,邮箱:lihongxia-960525@163.com)。
2.供种数量:品比试验每个品种供种5公斤,按2.5公斤/点分装2份,区域试验每个品种供种18公斤,按3公斤/点分装6份,生产试验每个品种供种151公斤,按30公斤/点分装5份,剩余1公斤分装2份,每份0.5公斤,用于转基因和DNA指纹检测;完成第一年区域试验抗白粉病或锈病达到审定标准的品种,需多提供0.5公斤种子,由区种子工作站委托中国农科院植保所统一进行抗病性鉴定,病害鉴定费用由该品种试验申请单位自理;所有参试品种必须标明种子发芽率、净度、千粒重等内容放置种子袋内。
3.取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请各承试单位承试人员在确保自身与他人健康安全的前提下,于2月23日前与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小麦室李红霞联系确定取种时间和方式。
五、检测鉴定
1.品质检测:参加区域试验的品种同年进行品质检测,检测项目包括蛋白质含量、湿面筋含量、吸水率、面团稳定时间、最大拉伸阻力和拉伸面积。送检样品由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负责取样,品质检测委托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承担并出具品质检测报告,联系人:戴常军,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68号,邮政编码:150086,联系电话:0451-86617248、86668752。
2.转基因检测:参加生产试验的品种同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检测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68号;邮政编码:150086;联系人:关海涛,13766868513。
3.抗病性鉴定:参加区域试验的品种同年进行锈病和白粉病的田间接种鉴定,委托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承担病害鉴定并出具鉴定结果,联系人:李红霞。抗病鉴定单位将开展病害鉴定田间开放日活动,申请单位可在开放日活动期间前往鉴定地点了解查看参试品种抗病鉴定情况,对鉴定结果进行核实,未在开放日活动期间核实鉴定结果的,视为同意鉴定结论,该病害结论将作为品种审定抗病性的最终结果。开放日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DNA指纹检测:委托北京杂交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进入生产试验的品种同年进行DNA指纹检测,联系人:刘丽华,15210160879;邮政编码:10000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曙光花园中路9号。
六、记载内容
严格按国家小麦品种区域试验记载标准项目记载,气象特点及各品种受气候影响情况需文字说明。田间病害达到高感时,承试人员要采集第一现场图文、视频等资料,并及时上报自治区种子工作站,种子工作站组织相关专家第一时间开展现场鉴定。
七、栽培管理
试验地应选择地面平整,土质一致,肥力均匀,灌溉便利的田块,播种适时均匀,深浅一致。播种后第一重复小区走道边钉一木桩作标记,以便检查。施肥灌水、防虫除草等措施要一致,尽量人工除草以防药害,区域试验只防虫不防病,注意对不同品种及重复间的熟期观察,适时收获。
八、其他
承试单位不得随意增减品种,改变试验方案。苗期、成熟期由区种子工作站组织品种审定委员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企业代表进行田间鉴评。各试点于9月底前将电子版总结报自治区种子工作站和区农作物研究所各一份。年底由区种子工作站组织召开总结会,确定参试品种处理意见及下一年试验安排。
附件下载:2021年宁夏灌区春小麦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