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视频会议,各地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简称《意见》),积极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安徽、江西、山东、重庆、海南、山西、贵州、福建、新疆、北京等10个省(区、市)已在全域推行林长制,其中有9个省(区、市)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双“挂帅”,其他省(区、市)也正在抓紧推动相关工作,争取到今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
张志业 摄影
为扎实有效地推动工作开展,国家林草局成立了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国家林草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根据《意见》要求,《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对省级总林长的考核内容,包括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可治理沙化土地面积等主要指标,以及生态保护修复,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情况等主要任务。国家林草局将根据各地资源禀赋的不同,把各项指标和任务分解下去,按年度和任期实施考核。
会议总结了各地试点的做法和成效,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会议指出,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立林长制工作机构,抓紧研究起草工作方案,提出年度工作任务和重大事项,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已经推行林长制的地区,要在总结提升、规范完善上下功夫。各级林长办要当好党委、政府和林长的参谋助手,组织实施好日常工作。要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差异化、动态化、科学化考评体系,不搞“一刀切”。同时,要充分发挥协调沟通作用,统筹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聚焦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推动解决。要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建设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抓好对基层管护人员的培训,提升基层林长履职能力。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认真总结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在推深做实上下功夫。
会上,安徽、江西两省林长办及旌德县、资溪县林长分别介绍林长制实施情况,交流了经验做法。(资料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