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传统的保护工作思路必须进行调整,让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乡建设,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不仅要守住保护底线,还要加强活化利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着力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并且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截至目前,全国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37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90座。同时,会同国家文物局公布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87个,6819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形成了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耕文明遗产群。
《意见》要求,要以城市、村镇等活态遗产为主体和依托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作为有机整体,形成保护传承体系,进行保护。
如何让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解释:在城乡建设当中,不仅要对纳入保护清单的保护对象实施严格管理,不能拆除破坏,同时对那些具有保护价值的老房子、古民居,也不能随意拆除;要发挥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的作用,促进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的发展;城乡的建筑,既是文化的物质载体,也是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保护传承和城乡建设不可分割。在乡村建设当中,要保护利用好各类历史文化遗存,助力乡村振兴。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