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定义务,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精心组织,设计制作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警示牌和海报,并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放至酒类食品经营场所。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因地制宜摆放或张贴不同版式的警示牌或海报,优先确保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全覆盖,有序推广至商场超市、酒类专卖店、便利店、食杂店等含酒类食品销售单位和相关餐饮服务场所,营造《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执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巡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设置警示标志等主体责任,构建加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着力打造保障未成年人饮食安全的良好环境,切实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