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售卖的保健食品中含有非法添加物质“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丽水市莲都区某保健品商行店主魏某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龙泉市某孢子粉经营部以免费旅游为噱头,通过集中讲课的形式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被处罚款人民币23万元;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群销售有毒有害的“三无”保健食品,所涉产品受众范围广,社会危害性极大,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日前,丽水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2021年丽水市保健食品专项治理典型案例,在警示消费者的同时,进一步营造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食品成为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热点消费领域,产品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问题也随之而来。为此,2021年市纪委市监委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列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由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宣传、公安、商务、文广旅体、卫健等部门,持续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力度,重拳出击,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经营、虚假宣传保健治疗功能以及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8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0件,涉案金额达13.2万元,罚没款27.7万元。
为构建“一体化”监管格局,在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的督促指导下,市市场监管局在系统内纵向构建市、县、所“一体化”工作体系,细化出台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专班化形式层层分解、层层压实责任,有效破解问题传导“中梗阻”;横向构建以食安办为主导、部门参与的执法协作机制,对违法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定期对县(市、区)开展实地督查,确保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举措落实落细。目前,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和监督检查率均达100%,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主体检查实现“全覆盖”。
同时,丽水市还依托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12315举报投诉系统、“浙江公平在线”等数字化平台,公开治理举措、投诉举报电话,综合运用数字化监管手段,重点监测当前群众反响强烈、问题较集中的网络非法经营、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强化网络排查、数据分析、线索研判,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和打击精准度,以“数字+”提升“监管+”。
另外,全市各地还结合“3·15”消费维权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等“五进”系列保健食品整治 形成强力执法威慑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宣传法律法规、传递监管动态,在市区主要交通干道、公交车亭、道路围墙、大型商场等醒目位置发布公益广告,通过以案说教等方式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全市共举办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38场,通过发放保健食品防欺诈手册、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微电影和宣传动画、发布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等形式,提升群众理性消费意识和辨假识假能力,防范保健食品消费陷阱,受益群众近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源头治理,从严落实主体责任,持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全覆盖’检查,同时加强过程治理,提升联合执法质效,加强与公安部门行刑衔接、与金融管理部门信用联合惩戒,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一批违法经营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形成强力执法威慑。另外还要加强协同治理,采用‘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理性消费,主动规避被欺诈风险。”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编辑 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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