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作为食品的“名片”,包含的生产日期、配料、生产批号、营养成分等信息是消费者识别和选购的重要依据。近期,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铁心桥分局接到了一起关于营养成分表的举报,市民购买了一款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保健品有限公司的燕窝胶原蛋白钛饮,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的蛋白质含量为7.6g/100ml,但是服用了一段时间后,并没有感受到产品应有的效果,认为其标注虚假含量。
对此,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被举报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年12月6日、规格型号为20ml×12支/盒、名称为燕窝胶原蛋白肽饮的产品进行了买样检验。检验结果是产品的蛋白质含量为2.5g/100ml,而商家生产的产品外包装标注的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为7.6g/100ml,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蛋白质允许误差范围≥80%标示值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给予行政处罚。
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食品生产者,一定要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不要擅自夸大营养成分的含量。(编辑 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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