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北京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大重点领域涉农信贷投放力度。
意见指出,鼓励银行机构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增加中长期信贷供给和信用贷款投放。强化对现代种业、绿色有机农业、设施农业、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等都市型现代农业以及乡村建设行动的支持保障,力争“十四五”期间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意见要求,多渠道梳理各类涉农主体融资需求,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汇集形成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白名单”。组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扩面增量专项行动,扩大农地经营权贷款贴息范围。
意见还提到,鼓励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开发粮食蔬菜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作用,单独设置再贷款额度用于支持涉农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 以及单户授信3000万元以下的涉农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