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制定出台《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根据《办法》,举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最高奖励金额100万元。
《办法》所称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较大数额罚没款的行政处罚是指对公民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办法》规定,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一)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二)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违法行为;(三) 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四)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对于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综合考虑涉案货值、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可以给予200元至1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