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19年至今,陕西省检察机关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7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522件,提起公益诉讼133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活动,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办理案件,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紧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实现诉前维护公益的最佳司法状态;积极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坚持实行“一案三查”,确保“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到位,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民生关切问题,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办理了一批违法经营冷鲜肉、食品广告虚假宣传、食品摊贩违法经营、违法销售处方药、违法使用过期药品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案件。通过以案释法加强引导示范和警示教育,增强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依法维权观念,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吕贵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