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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通知:全力做好农资运输和春季农业生产用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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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2 09:25:09

近日,记者从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当前正值吉林省新冠疫情防控攻坚阶段,备春耕生产和“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也已进入关键时期。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农资供应和“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确保不耽误备春耕和春季设施蔬菜生产,为获得农业丰收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农资供需情况调度,及时掌握急需农资运输、春季农业生产用工情况。目前全省距离水稻育苗只有半个月左右的时间了,距全面春耕也只有40天左右。备春耕时间紧、任务重,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备春耕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协助做好农资运输工作。为确保疫情期间农资运输,对有亟需配送运输农资生产原料和产品的农资生产经销主体,各市(州)、县 ( 市、区) 农业农村部门可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印发物资运输保障措施的通知》精神,对接当地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组,按照《吉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领用发放流程,协助企业做好农资车辆运输通行证申领工作,指导企业按照防疫政策要求规范使用,畅通农资运输渠道,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农资生产和销售配送的影响,保证春耕生产所需农资。省级通行证可在当地办理,也可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为方便企业和防止疫情传播,请各地帮助有需求的企业尽量在当地办理。

多渠道推动农资入户。组织农村“三长”(村长、组长、联户长)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多角度全面调查统计本村种肥入户情况,分类摸清种肥入户、已订货未到户、未订货等情况,针对不同情况帮助农民建立农资采购渠道。要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话订购等手段采购农资。要充分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购销渠道,实行集中统一采购、代买农资等方式,帮助本地农民采购农资。

保障农业生产用工。当前,设施蔬菜生产正值倒茬、定植、嫁接的关键时期,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掌握当前蔬菜、食用菌等各类生产 主体用工需求,在符合疫情防控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基础上,协调实施差异化用工政策,防止“一刀切”政策影响正常农业生产活动。各地应区分无疫情和低、中、高风险区域,制定差异化农业生产用工方案,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出台“区间检测证明持证上岗闭环流动一园一策”等农业生产用工保障措施,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协助生产主体开展防疫期间农业生产。参与农业生产人员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少聚集等相关防疫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设施园艺产业生产稳定运行。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阎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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