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发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满屋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谷磨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花糕,其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相关信息显示,金黄色葡萄球菌是一种常见的病原菌。一旦食物保存不当,金黄色葡萄球菌可大量繁殖,食用被金黄色葡萄球菌严重污染的食物,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产生剧烈呕吐、发热、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中规定,糕点食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3CFU/g,且最多允许1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2CFU/g。
糕点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人员带菌造成污染;也可能是原料污染,生产过程卫生条件控制不当、杀菌不彻底、产品交叉污染;还可能与产品储运不当有关。(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