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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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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8 12:02:42

近日,《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简称《通则》)发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通则》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和青藏区七个区域,因地制宜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农田地力标准指标,还规定了各省高标准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标,强化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粮食产能导向。力争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加上改造提升已建的高标准农田,能够稳定保障1.2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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