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喜迎省十四次党代会·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乡村振兴主题采访团深入宕昌县、西和县、渭源县和东乡县,围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县域富民产业、农村人居环境、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等多角度采访了甘肃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举措和成效。
甘肃是“三西”扶贫重点地区,是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省份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8年艰苦卓绝的顽强奋战,甘肃省现行标准下552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26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8个国家片区贫困县和17个省定插花型贫困县全部摘帽,历史性地告别了困扰甘肃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胜利书写了脱贫攻坚的甘肃篇章,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2021年以来,甘肃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头等大事,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根本之举,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重要抓手,着力在巩固、拓展、衔接上下功夫、见实效。在国家2021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中,甘肃省均为“好”等次。
把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头等大事
在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甘肃省于2021年先后召开7次省委常委会会议、4次省政府常务会议、2次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5次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5次全省有效衔接现场推进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细化有效衔接政策措施。把甘肃省在脱贫攻坚战中形成的五级书记一起抓的组织领导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条块责任体系、真督实战定期调度的工作推进体系、财政投入金融支持的资金保障体系、优先倾斜合力推进的政策支持体系、东西协作齐帮共扶的社会帮扶体系、较真碰硬奖惩分明的考核评估体系7个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有效衔接和有机转换到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上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有力展开。
为了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户”,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劳务输转、易地搬迁等重点领域,采取人盯人、网格化动态监测办法,根据致贫返贫风险因素针对性落实帮扶措施,做到迅速发现响应、及时评估核查、精准实施帮扶、动态清零风险。按照“不少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原则,在全省组织开展3次巩固成果防止返贫大排查和督查检查,对重点人群实行“六必访”“六必查”,符合条件的农户随时发现随时纳入,做到应纳尽纳,为急需落实帮扶措施的农户开通“绿色通道”,简化识别纳入程序;对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做到“七不消”,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帮”,确保返贫风险稳定消除。截至2021年底,甘肃省10.3万户41.9万人监测对象全部落实产业、就业、综合保障等有针对性“一户一策”帮扶措施,85%以上落实了产业、就业等2项以上帮扶措施,7.5万户标注消除风险,做到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零一户。
甘肃省建立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先后印发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工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等专门意见,调整优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搭建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瞄准因病、因学、因残、因失业等主要返贫致贫因素,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等10大类413.7万人实时监测预警,对3.7万户符合条件的对象落实相应救助政策。筹集下拨123.8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持续提高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78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6216元,有效保障全省142.5万农村低保对象、9.1万农村特困人员、1.7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向63万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及时发放两项补贴。指导督促各地区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机制,为113.6万人次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发放临时救助16.6亿元。为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采取定期普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问题,实行动态清零。特别是在基本医疗方面,补齐卫生健康领域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提升脱贫地区医疗服务能力。脱贫人口30种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救治覆盖率、四种重点“慢病”救治管理率均达99.96%;住房安全方面,持续开展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统筹推进地震高烈度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积极做好陇南等地农房灾后恢复重建,完成危房改造148户,抗震改造2万户,灾后重建和维修加固3.46万户;安全饮水方面,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持续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将100处农村水源保障工程作为甘肃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际建成144处,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在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甘肃省制定全省实施意见,从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发展特色产业、提升办学条件、强化社区治理、健全基层组织、促进社会融入等方面发力。组织有搬迁任务的70个县(市、区),以县为单位逐一编制后续扶持工作方案,形成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谋划实施后续产业发展项目281个,调整新建行政村(社区)124个,建成基层党组织154个,成立社区自治组织164个,对1857户8031人脱贫不稳定人口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落实应急过渡救助措施,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脱贫群众户均至少1人实现就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予以通报表扬。
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根本之举
甘肃省把脱贫攻坚中形成的七个体系有机衔接到乡村振兴上来。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细化有效衔接政策措施。
聚焦农民增收,甘肃省举全省之力做好产业倍增、就业促进、创业培育。下好从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转变先手棋,启动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制定《指导意见》《总体方案》和分产业方案,以“牛羊菜果薯药”等18个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质量提升、规模扩大、效益倍增。在全省开展抓点示范行动,建成抓点示范种养基地786个,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面积达到925万亩,打造特色产业大县14个。积极推进农业园区提质扩面强基,启动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61个。实施龙头企业“2512”提升行动,对在延链补链强链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实施分级达标奖补,新引培农业龙头企业139家,总数达到3235家,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6%。资金保障方面,甘肃省明确将年度到县有效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的5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用于产业的资金70%以上用于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全年用于农业生产项目资金150.62亿元,较上年增长6.51%。
甘肃省深入实施“甘味”品牌体系建设,举办“甘味”农产品进京、进央企、进中粮集团对接活动。联合农业农村部举办第四届“甘味”特色农产品洽谈会,累计签约金额170多亿元。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参保农户185.23万户,为122.96万户次农户因灾等赔付16.68亿元,为脱贫群众发展产业筑起了安全网。加大对脱贫群众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产业的小额信贷支持力度,新增发放13.1万户61.83亿元,累计159.13万户717.44亿元,贷款总量和贷款余额均居全国首位。目前,甘肃省牛羊存出栏量和高原夏菜、苹果、马铃薯、中药材、油橄榄产量均居全国前列。
甘肃省千方百计扩大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制定实施促进务工就业政策措施,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84.19万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10.5万人次。人社、乡村振兴、林草和农业农村四个部门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9.54万个,其中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22.2万个。持续加强光伏扶贫规范管理,2893个确权村每村收益平均超过25万元,累计收益资金达20亿元,村级电站发电效率达120%。脱贫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增长2.6万元,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一倍。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创业项目,目前已创建乡村旅游示范县8个,文旅振兴村60个。加快农村电商发展方面,甘肃省级电商同城配送平台“臻品甘肃”已正式上线运营,全省农产品网上销售198.32亿元,带动全省农民人均增收342元。国家防贫监测信息系统显示,2021年甘肃省脱贫人口人均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079元、同比增长18%,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458元、同比增长11.4%,分别比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幅(10.5%)高出7.5、0.9个百分点,达到了“两个高于”的目标。
聚焦农民生活品质提升,甘肃省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印发《关于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完成三轮村庄分类工作,选取73个村庄开展两轮省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完成1920个“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编制。着力实施“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制定《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计划分别用5年、3年、2年、1年时间完成5个乡村建设示范市(州)、10个示范县(市)、50个示范乡(镇)、500个示范村建设任务,带动全省乡村建设行动有序开展、梯次推进。目前,甘肃省已落实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奖励资金5.8亿元,完成投资159.98亿元,顺利完成500个省级示范村建设。接续推进农村改厕等“三大革命”和“六大行动”,实施改厕50万座,全省行政村卫生公厕覆盖率达到97%。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拓展优化“三清一改”内容和范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1.49%,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60.29%,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重要抓手
甘肃省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发力重点,制定实施支持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投入上重点保障、政策上倾斜支持、力量上优先安排,从金融、土地、项目、基础设施等14个方面给予集中倾斜支持。采取重点帮扶县提政策“需求”、省直行业部门强化政策“供给”的办法,编制县级工作方案,细化支持政策、强化政策集成。安排包括所有重点帮扶县在内的58个脱贫县每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专项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齐帮共扶,甘肃省已与天津市、山东省开展省级领导互访,签订“十四五”东西部协作框架协议,编制完成“十四五”协作发展规划。目前,天津市、山东省共投入甘肃省财政援助资金32.23亿元,超过协议数34%。甘肃省引进落地东部企业193家、到位投资20.57亿元,帮助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3.59万名,其中脱贫人口11.79万名。通过东西部协作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甘肃省以“甘味”品牌为主的特色农畜牧产品和手工艺产品53.36亿元,是协议数的4.5倍。
甘肃省保持与厦门市、福州市帮扶项目不停、协作企业不走、劳务协作不断。成功举办“津企陇上行”“万企兴万村”甘肃行动、“光彩会宁行”活动,东西部协作在新的起点上升级加力。同时,中央单位负责同志赴定点帮扶县调研、召开座谈会162次,向43个定点帮扶县投入帮扶资金6.17亿元,帮助引进资金5.91亿元,引进帮扶项目218个,选派挂职干部117名,实现受援县全覆盖,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农产品4.33亿元。
今年以来,甘肃省上下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坚持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用好省外帮扶和省内帮扶两支力量,推动巩固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
据介绍,甘肃省今年争取中央衔接资金126.5亿元,省级预算安排72亿元(已安排48.6亿元),向39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安排137.96亿元。同时,持续加大产业和就业帮扶力度,在39个重点帮扶县实施“富民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利率优惠的信贷资金,支持农户发展生产,目前已累计发放2264万元。
今年以来,甘肃省持续强化光伏帮扶项目收益分配、公益岗位范管理和运行维护,共有4.67万人通过公益岗位劳动实现就业增收。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深化省内劳务协作,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截至4月底甘肃省脱贫人口外出务工178.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90万人)的94%,其中省外务工78.32万人。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制定出台《应对疫情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九条措施》,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
甘肃省持续强化、统筹谋划项目储备、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坚持项目监管关口前移、时间提早、力量下沉,今年初集中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14个市州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全覆盖开展春季督导。各地立足早开工、早实施、早见效,克服疫情影响,加快项目建设。截至4月下旬,甘肃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6043个项目已开工5785个、开工率95.73%,高于去年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