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4日,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琉璃庙派出所电话,称有人在怀柔区琉璃庙镇狼虎哨村白河怀柔汽车公园水域电鱼。经查明,当事人徐某某、王某某于2021年11月04日在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狼虎哨村白河怀柔汽车公园水域电鱼,使用电鱼工具2套,渔获物为鲫鱼8.7千克(180尾)。徐某某、王某某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渔法进行捕捞,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2022年4月24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徐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二、被告人王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三、随案移送的电鱼工具二套,依法予以没收。
为加强首都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现代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总体部署,今年以来北京市农业执法部门积极作为、攻坚克难、重拳出击,持续深入推进重点水域禁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渔法、汛期防溺水执法保障等3个专项行动,共开展执法检查1.3万余次,出动执法人员5.2万余人次,执法车辆1.2万余车次,执法船艇371艘次,查处涉渔违法案件466起(移交司法机关涉刑案件5起),配合司法机关查办涉刑案件8起,执法检查次数同比提升50%,出动执法人次提升70%,案件数量提升近40%,有力保护了首都水生生态。
多措并举,加大执法监管频次。针对举报、群众反映的高发、频发水域,统筹各区发挥综合执法优势,集中力量,加大执法力度:门头沟、怀柔、朝阳等区实施24小时备勤制度,坚持有举报必出勤;怀柔区在怀柔水库驻派执法人员,随时保障库区执法工作;朝阳区全员下沉一线,开展河道巡查;密云水库实行执法人员轮岗,保证水上执法24小时不断岗,采取水上巡查为主阵地,陆地围堵游击战的方式,开展地毯式排查围堵,仅五一期间查处涉渔违法行为73起,发现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渔法的行为1起,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加强联动,违法捕捞严惩不贷。进一步深化水务巡查—农业执法—公安打击的协同执法机制,共同建立案件线索通报机制,开展联合办案,共筑监管合力。2019年以来,市区农业、公安部门联合查办非法捕捞涉刑案件103起,涉案120余人。加强京津冀三地协同执法,在省际交界水域,共同落实海河流域禁渔,通过云上视频会,隔岸同步巡查的方式,开展区域协同执法3次,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行为,做到防疫和执法两不误。
严格禁渔,提升渔船管理精度。严格落实全市179条河流全年禁渔、41座水库湖泊半年的禁渔制度,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在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官厅水库建立禁渔渔船台账,实施“集中停靠”“定人联船”“定期点船”等3项渔船管理措施,掌握所辖渔船动态,强化渔船管理,实现对240余艘渔船的精准管控,有效落实海河流域禁渔制度。
行政约谈,净化渔具销售源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电商平台召开专项行政约谈会,通报电商平台及内部商户销售“北京市禁用渔具”等线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主要电商平台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宣传引导、自查自改、内容审核等工作。北京市7种禁用渔具和电捕工具,已被列入电商平台的禁搜关键词,从源头截断流通渠道,整治渔具销售秩序,消除违法土壤。
形式多样,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实现精准普法;充分利用社会媒体、自媒体等渠道,扩大舆论引导范围,实现广泛普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宣讲模式,开展云上普法;开展面对面讲解法律、微信群发放电子宣传彩页、电子大屏幕播放宣传广告、公交宣传栏张贴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主动面向市民和企业,深入一线开展基层普法。今年以来,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74次,印发宣传材料3.2万余份,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知法、守法、懂法意识。
下一步,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继续落实农业农村部“中国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统筹全市执法力量,不断深化专项执法行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力度,为首都水生生态文明保驾护航。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芦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