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人给您推销过保健品,说是最新科技、能迅速起效,吃完还能彻底治愈某种慢性病?这些都是骗子常用的话术,都属于养老诈骗!一定要小心提防……”
连日来,辽宁省锦州市各政法单位深入社区、生鲜超市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向老年群众发放防养老诈骗宣传单,劝导老年人要牢记“三不一多”防诈原则,提高辖区群众防范养老诈骗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自4月8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启动后,锦州市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形成了“1+2+N”制度体系,搭建起了开展专项行动的“四梁八柱”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22起,已侦破38起,其中,代办“养老诈骗”诈骗案9起、投资“养老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6起、“养老产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18起,其他“涉老”案件5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4人,打掉犯罪团伙2个,涉案金额1946万元,依法追缴300万元人民币;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养老诈骗案件7件70人,已向审判机关移送起诉6件29人,一审判决2件4人;市法院涉养老诈骗一审受理案件3件,二审受理案件1件,一审结案2件,二审结案1件。
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犯罪嫌疑人温某伙同他人在黑山县租用多家门店,以公开宣传、集中授课、组织聚餐、安排旅游等方式,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针对老年人宣传“老妈乐”投资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千余万元。
而后在“老妈乐”项目不再返钱的情况下,改头换面利用“德众合”投资项目继续以同样的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经过黑山县公安局侦查人员综合研判、跨市追踪,于今年5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温某抓捕归案。目前,温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全市公安机关在专项行动快侦快破上发挥主力军作用,明确工作目标,探索打击新思路,组织基层干警对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通过线上线下联动,以案说法,全覆盖、多维度地宣传;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开设“96110”举办电话,确保每条线索都能落地打击;认真履行专项行动打击主体责任,做到侦查组织启动快、部门协作联动快、涉案人员抓捕快、涉案财务追缴快、追缴财物返还快。
同时,公安机关与市法院、检察院协同配合,加强沟通衔接形成打击“组合拳”,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审快判,准确把握打击范围,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本市首例涉“养老”诈骗案,2020年被告人刘某在锦州市内先后成立两家艺术品公司,招聘被告人齐某甲、齐某乙等人任店长和销售人员。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间,被告人刘某组织多人专以老年人为目标,通过拨打电话、街面招揽,以赠送礼品为诱饵,引诱缺乏收藏品专业知识的老年人到店,虚构从北京等多地或网上低价购买的退市钱币、纪念钞、字画等短期内能大幅度增值,并虚假承诺可代为拍卖或销售收藏品,通过上述欺骗性手段骗取6名老年被害人钱物,价值总计30余万元。
古塔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主犯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从犯齐某甲、齐某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一年,并处罚金。
全市“一盘棋”,打响“主动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锦州市各地区、各成员单位成立专班,压实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迅速构建起“条抓块统、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在整治过程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执法队、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发现,锦州市某旅游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采取旅游积分、会员福利、预付存款等形式,擅自组织121名老年人参加两天一夜温泉旅游活动,违反了《旅游法》相关规定,市文化执法队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按照执法流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同时,给予该公司有关责任人员2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执法车辆200余台次、摸排检查500余场次,查否省处非办交办涉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线索3条,发现网络空间领域涉养老诈骗问题1个、涉文化旅游领域养老诈骗问题4个、涉老非法集资诈骗问题3个、涉市场领域养老诈骗问题13个。
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下一步,锦州市将在快侦快破上再发力,掀起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强大攻势;在快捕快诉快判上再发力,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在追赃挽损上再发力,切实维护好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在深入整治上再发力,坚决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在宣传发动上再发力,持续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于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