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今天表示,欧盟委员会和欧盟各国政府在防止滥用欧盟资金方面做得不够,并警告说,欺诈或腐败的商人可能会收到资金,因为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太少。
报告称,欧盟目前的黑名单制度——于 2016 年建立,旨在阻止具有潜在风险的个人和机构获得欧盟现金——远没有美国和世界银行使用的那么严格。
审计人员表示,2020 年被欧盟禁止的几乎所有 448 家实体都因破产而被排除在外,这无论如何都会阻止它们获得欧盟的资金。只有两人因腐败或欺诈而被列入黑名单。
欧盟审计员在他们的报告中补充说,实际上提供欧盟大部分资金的欧盟成员国目前根本没有义务建立黑名单系统。
他们说:“黑名单不能有效地防止欧盟资金支付给参与欺诈和腐败等非法行为的个人、企业或公共组织。”
该报告侧重于 2020 年支付的资金,当时欧盟向农民、研究人员、公司和其他受益人支付了约 1500 亿欧元(7010 亿令吉)的预算,与往年持平。
报告称,接受报告评估的四个国家——爱沙尼亚、意大利、波兰、葡萄牙——都没有建立黑名单系统。
报告补充说,委员会通常无法轻松访问有关欺诈者的国家数据,并且经常依赖申请人的话语来提供资助。
2020 年,欧盟反欺诈办公室 OLAF 建议追回约 3 亿欧元错用的欧盟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