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食品流通环节39名食品安全总监正式到岗上任并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履行相应职责,进一步督促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这39名食品安全总监分别来自于我市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他们具备食品安全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本企业经营过程控制要求,负责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截至目前,我市4911家食品销售企业全部配备食品安全员。下一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督促指导企业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建好、记好、用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加大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培训考核,全面提升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提升食品销售安全保障水平。(编辑 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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